受和反思(如“此处疑为套话”、“动机可疑”),并明确注明“此为本人主观推测”。
• 黑色:客观记录已确定的事实或直接引述。
然后,是最关键,也最痛苦的部分——处理那段录音。她将录音文件用数据线导出到电脑(用省吃俭用买的二手笔记本电脑),反复播放,逐字逐句地听写下来。张伟那得意、模糊又带着醉意的声音,每一次播放,都像一把钝刀子在她心上来回切割。但她强迫自己保持冷静,像一个法庭书记员,忠实地记录下每一句话,包括那些含糊的词语、背景的杂音、以及他语气中的情绪变化。在誊写稿的旁边,她用红笔标注出所有关键信息点:“星灿那事儿”、“做得漂亮”、“影子哥”、“分账痛快”、“洗得差不多了”、“在南方”、“别漏口风”……并在每一处标注下,写上自己的注解,比如“此处直接指向与‘星灿’的交易行为”、“‘影子’疑为中间人代号”、“暗示赃款处理过程”、“显示其潜逃意图及对我的警告”。
完成誊写和标注后,她开始撰写一份说明。这不是正式的法律文书,她没有那个能力。这更像是一份自白书,或者是一份情况说明。她用尽量清晰、客观的语言,陈述了以下内容:
1. 本人身份及与案件关系:明确自己是“丽梅时尚商业秘密被侵犯案”的直接责任人张艳红,因受兄长张伟欺骗和诱导,泄露了公司核心商业信息。
2. 主动联系调查方:说明自己已于X年X月X日主动联系经侦部门,表达了配合调查的意愿。
3. 本材料目的:提供本人回忆、搜集到的、可能与案件相关的线索和信息,特别是涉及兄长张伟与“星灿”方面可能存在的不法勾连。
4. 材料构成:详细列出了整理册中包含的所有内容:时间线梳理、可疑点分析、与张伟关键通话的文字稿及录音文件(注明存储位置和提取方式)。
5. 郑重声明:强调所有内容均基于本人记忆和个人搜集,可能不完整、不准确,甚至带有主观色彩,仅供调查参考。本人愿意为所述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配合进一步调查询问。
最后,她将誊写工整的时间线表格、标注详细的录音文字稿、情况说明,按照顺序用回形针别好,然后小心翼翼地用打孔器打好孔,装进那个崭新的硬壳文件夹。在文件夹的封面,她用黑色的签字笔,端正地写下一行字:“关于张伟及‘星灿’相关情况的个人说明及线索提供——张艳红”。
做完这一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