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点一滴的积累、修正、妥协,最终水滴石穿,完成蜕变。英国的大宪章,起初不也是国王与贵族妥协的产物?美国宪法,不也经历了漫长的争论与妥协?即便是他前世祖国的改革开放,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一步步走来。
或许,他也可以尝试一种“渐进改良”的策略。不再追求一揽子、系统性的根本变革,而是从具体的问题入手,从边缘的、技术性的、看似不触及核心权力的领域开始,一点一滴地引入“规矩”、“程序”、“权利保护”的理念,将其融入现有的制度框架和话语体系,使其在不知不觉中生长、蔓延,最终或许能慢慢改变一些东西,哪怕只是极其微小的改变。
思路一旦打开,李瑾的思维立刻活跃起来,尽管身体依旧虚弱。他强打精神,开始重新构思。那份“国是建言大纲”太理想、太系统、也太敏感,几乎等于在现有权力结构的核心地带竖起一面反旗,自然会招致最激烈的反弹。他需要将其拆解、稀释、转化。
首先,必须彻底放弃“限制皇权”、“规定民权”这类直接刺激神经的表述和目标。 至少在公开层面,甚至在最核心的小圈子讨论中,都要避免。目标必须变得更加隐晦、间接,甚至包装成相反的东西——巩固皇权、提高行政效率、彰显仁政、确保江山永固。
其次,切入点必须极其具体、务实,最好是现有体制下本就存在、但不够完善,或能引发统治者共鸣的问题。 比如,官僚系统的效率与腐败问题,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失真与独断风险,民生疾苦与基层治理的失控,乃至……皇位传承中可能出现的动荡。
最后,提出的“改良”措施,必须是修补性的、技术性的、可操作的,看起来是对现有制度的“完善”和“优化”,而非“替代”和“颠覆”。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名目和话语,为其注入新的精神内涵。
带着这些原则,李瑾开始了新的思考。他不再试图构建一个宏大的、完整的“宪法”框架,而是思考一些具体的、可操作的“点”:
一、关于皇位继承与皇室事务。 直接制定“继承法”不可行,但可以尝试推动确立更明确的“皇子教育与出阁制度”。规定皇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接受系统的、包括经史、治国、律法乃至算学、地理在内的教育,并由皇帝指定重臣、名儒担任师傅。同时,明确皇子“出阁”(即离开后宫,独立开府)的年龄和程序,减少后宫、宦官对皇子的不当影响。这看似是皇室家务,实则能潜移默化地培养未来君主的基本素养,减少出现昏聩之君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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