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这儿呢!”
沈曼宁摘下墨镜,冲着齐学斌挥手。
齐学斌走过去,这是他和这位“伯乐”的第一次线下见面。
上次去京城买四合院的时候,恰逢沈曼宁有事,不得不陪爷爷去北戴河康养几天,就错过了和齐学斌面基的机会,不过她也是贴心的让自己熟悉的人帮齐学斌安排好了四合院与银行贷款的一切事宜。
而这一次,沈曼宁亲自到访清河县,也是怀着来见“偶像作家”的一种激动心情的。
眼前的沈曼宁,比照片上更有气质。
她穿着一件剪裁得体的米色风衣,脖子上系着爱马仕的丝巾,既有文艺青年的知性,又透着股大院子弟特有的贵气与自信。
而在驾驶座上,坐着一个理着寸头、眼神锐利如鹰的年轻男子。他穿着便装,但那坐姿、那握方向盘的手势,无不显示出他是一名现役军人。
这应该就是沈剑了。
“你好,我是齐学斌。笔名一夜秋风。”
齐学斌伸出手,脸上挂着那种标志性的、略带憨厚的笑容。
沈曼宁愣了一下,上下打量着齐学斌。
虽然在网上已经知道他是警察,但真看到本人穿着那件有些旧的黑色夹克,浑身散发着一种基层干警特有的风霜与硬朗,还是让她感到了一阵强烈的反差萌。
那个在书里写尽仙界残酷、心机深沉的韩老魔,现实中竟然是这样一位……看起来一身正气的帅警察?
“哇!大大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还要man!”
沈曼宁握住他的手,激动得脸有点红,“我原本以为你会是个戴着厚眼镜的书生呢!”
驾驶座上的沈剑冷冷地扫了齐学斌一眼,并没有下车,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眼神中带着几分审视与警惕——那是出于保护妹妹的本能。
“沈编辑过奖了。”
齐学斌不动声色地收回手,指了指远处的群山,“欢迎来到清河县。这里条件艰苦,招待不周,还请海涵。”
“哪里哪里!我觉得这里风景很好啊!”沈曼宁一脸兴奋,“大大,咱们去哪采风?我想看看你书里写的那些……荒山野岭的感觉!”
“荒山野岭?”
齐学斌笑了。
“行,那我就带你们去个真正‘原生态’的地方。那里不仅风景好,而且……民风淳朴。”
他特意加重了“淳朴”二字。
“跟我车走吧,去向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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