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李世民一击掌,“若真如此,便是大功一件!此乃真正‘开源’之根本!远比加征赋税、劝捐借贷更为长久!”他随即想到,“只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推广新稻种、新技法,非一朝一夕之功。眼下赈灾、军费,仍需真金白银。”
“陛下圣明。”李毅点头,“推广之事确需时日。但臣以为,眼下倒有一条速成之法,或可解燃眉之急。”
“哦?速讲!”李世民目光灼灼。
“陛下可知,如今长安东西两市,胡商云集,海外珍奇,如犀角、象牙、珊瑚、香料、宝石,乃至昆仑奴,交易频繁,获利颇丰?”李毅问道。
“略有耳闻。”李世民点头,“然市舶之利,多为胡商与少数豪强所攫,朝廷虽收市税,却远不及交易本身之利。”
“正是。”李毅道,“臣以为,朝廷可效仿前隋,于广州、泉州、明州等港口,设立‘市舶司’,专司管理海外贸易。凡外来商船,须至市舶司登记报备,查验货物,按值抽解,或由朝廷优先‘和买’(以官价收购)部分紧俏货物。如此,朝廷可直接掌控海外贸易之利,抽取的税金与和买转售之利,足可弥补当下亏空,更有盈余充实国库!”
他顿了顿,继续道:“不仅如此,朝廷还可组建官营船队,招募熟悉海路之工匠水手,购置或建造坚固海船,主动出海,与南海诸国、乃至更远的波斯、大食交易。以我大唐之丝绸、瓷器、茶叶,换取其金银、香料、珍木、乃至……高产耐旱之新作物种子!此乃一本万利,且能惠及长远之举!”
市舶司!官营海贸!
这想法在李世民与几位重臣听来,既觉大胆,又感新奇。前隋确有类似机构,但未成体系,且隋末动荡早已荒废。如今李毅提出系统设立市舶司,并主动组建官营船队出海,将海外贸易从被动收税变为主动经营,这思路无疑更具进取性。
长孙无忌沉吟道:“此法……或有可行之处。然组建船队、招募人手、购置货物,初始投入不小,且海上风波险恶,若遇海难或他国劫掠,损失亦大。眼下国库空虚,恐难承担此等风险。”
“风险与收益并存。”李毅道,“初始投入,朝廷或可发行‘海贸债’,许以一定利息,向民间富户募集。待船队获利,连本带利归还。亦可挑选几家信誉良好、实力雄厚之大商贾,许以部分专营之权,令其出资组建船队,朝廷派员监督,按比例分成。如此,朝廷无需投入巨资,便可坐享其成,亦能将海贸纳入监管。”
发行债券!官督商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