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刻的推敲。”
2. 离岸公司的“合规风险”
新加坡的离岸公司注册后,陆孤影收到当地银行的邮件,要求提供“实际控制人”信息。他通过律师回复:“实际控制人为‘Lone Wolf Investment Pte. Ltd.’自身,无自然人控股。”这种“公司控股公司”的结构,在新加坡法律中是允许的,但银行仍要求他提供一份“董事声明”。
陆孤影亲自飞往新加坡,以“董事”身份签署了声明,但声明中只写“公司从事合法投资咨询,不涉及敏感业务”。他没敢用自己的真实护照,而是用了一本“瓦努阿图共和国”的旅行护照(通过匿名渠道购买,仅用于此次签字)。
“这趟新加坡之行,像在钢丝上跳舞。”他在日记中写道,“但我必须去,因为离岸备份是‘孤影投资’的最后一道防线。”
五、匿名注册的意义:从“法律外壳”到“精神图腾”
当“孤影文化工作室”的营业执照送到城西小楼时,陆孤影正坐在无屏办公区,用毛笔在宣纸上写“匿名注册”四个大字。墨汁在纸上晕开,像一团化不开的雾,恰如他追求的“隐形”境界。
这张营业执照,对他而言不仅是法律凭证,更是“孤狼精神”的象征:
• 它是“低调为王”的具象化:用“文化工作室”的伪装,对抗“投资大鳄”的标签,呼应第191章“业绩显眼”后的主动隐匿;
• 它是“制度初建”的落地:为“三人核心”的虚拟身份提供法律依据,让第22卷“猎头寻觅”有了“合法框架”;
• 它是“独立之路”的里程碑:标志着“孤影投资”从“个人行为”升级为“组织行为”,却依然保持着“反体制”的内核。
陆孤影将营业执照锁进档案库(第203章地下室),与《孤影宪章》放在一起。他在执照复印件上写了一行批注:
“此证非证,乃‘隐身符’;
此名非名,乃‘护心镜’。
持此二者,孤影可在资本江湖,
来去自如,无迹可寻。”
六、尾声:匿名之后的“极简”伏笔
傍晚,陆孤影站在院中,看着绿萝在晚风中摇曳。老教授拎着一袋水果来访,看见他桌上的营业执照,随口问:“林枫啊,你这工作室到底是干嘛的?注册证上写‘文化策划’,可我看你这儿不像搞艺术的。”
陆孤影递给他一个苹果,笑而不答。老教授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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