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事。她起床很晚,所以写稿的四个小时几乎都是在下午。写完稿子之后去健身一个小时,游泳半个小时,然后让厨师做了饭送上来。
她喜欢吃中餐,几乎是狂热地热爱一切牛肉制品,而且很喜欢正当令的一些食材,比如云南蘑菇最新鲜的时候她会让厨师亲自去云南买一行李箱的见手青、鸡枞、松茸,配上云南的辣椒炒一下就非常鲜美,清脆的见手青与米饭相配就可以吃上两碗白米饭。
她喜欢咖啡,最喜欢拿铁,家里有手冲咖啡的全套用具,写作没有灵感的时候会自己磨咖啡豆冲一杯咖啡。
她讨厌写作的时候有人来打搅她,所以写作的时候会在房门挂上“勿入”的牌子,只要挂了牌子,房间里是绝对的静悄悄,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冒死打扰她。
她也拍照,别墅里有一间暗房,偏爱全画幅的佳能相机,几套镜头也都有。她的书房里有全套寇德卡的相册。
最夸张的是她的书房,红木的书架上摆了一整套的诺顿英国文学美国文学里面所有的书。她也看中国近现代文学,偏爱余华比莫言更多。《许三观卖血记》大概翻看了很多遍,书都有些散架。
她的衣帽间有各种我看不懂的牌子的衣服和鞋子,但是她很少有裙子,更偏爱运动装。
看得出来,她过得富足但不奢侈,必备的东西她都有,但是不是用物质来填满空虚内心的类型。她的品味很好,看得出来有多年自我要求锻炼出来的简洁审美观。
我喜欢她的大床,有纯色的床单和松软的橡胶枕。她无疑对任何近身的物件要求品质。躺在上面很舒适,所以自从我变成她之后很少睡得不好。
扮做她必须习惯别人有些小心翼翼的态度,并且需要在不重要的细枝末节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最开始很不习惯别人跟她说话都好像很有压力的样子,渐渐熟悉了之后觉得这样好像的确能节省时间。像她这样效率第一位的人当然会选择这样的处事哲学。我一点也不意外。但是有时候真的好奇,她只有自己一个人,真的一点都不觉得冷吗?
可惜我没办法自己去问她了。
两个月,推脱约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她的专栏被我开了天窗。对外我只说我正在用全部精力写下一本小说,因为有上一次短篇小说的事故,所以我的经纪人李谦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说让我好好休息,小说的事情不着急。
我其实不着急小说的事,我只是偶尔在想,她把自己关在这个设计感十足的现代别墅里面,每天规律生活,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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