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捏着鞋底,指腹摸过那些细密的针脚。歪歪扭扭,有的地方密得发紧,有的稀疏,明显是生手所为,可每一针都压得实,像是生怕散了。
“你什么时候做的?”
“查案间隙。”
“夜里?”
“嗯。”
她喉咙有点发紧,低头看着那双鞋,忽然想起昨夜他递婚书时说的话——“我不想再等”。
原来他早就在准备了。
不只是灯,不只是耳坠,不只是婚书。
是他能给她的,所有笨拙却真实的温柔。
她把鞋收进袖袋,没说话。
他又开口:“我不懂这些,也不会说好听的。但我清楚一件事——我想和你过日子,不是一时,是十年、二十年、一辈子。”
她抬头,正对上他的眼睛。
灯影在他眸子里跳动,像火种落在深潭,烧出一片炽热。那目光不闪不避,直直望着她,仿佛在说:你看,我全都给你了,连同我这个人,我的命,我的心。
她心跳忽然快了。
不是因为他说了什么动人的话,而是因为他站在这里,穿着布衣,没带刀,不谈公务,只为陪她看一场灯。
一个能在朝堂上与权宦周旋、在暗巷中独战群敌的男人,此刻却为了给她纳一双鞋,熬坏了眼,磨破了手。
她忽然明白,什么叫“心动”。
不是初见时的好奇,不是危难中的依赖,不是感激,不是怜惜。
是这一刻,她站在万千灯火之下,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忽然觉得——
她想嫁给他。
想和他一起吃饭,一起看雨,一起老去。
想让他喊她“娘子”,想听他在夜里叫她名字,想让他抱着她,说“我回来了”。
她想光明正大地,做他的妻。
不是“被保护的人”,不是“救命恩人”,不是“女大夫”。
是萧婉宁,霍云霆的妻子。
她没说话,只是抬起手,轻轻碰了碰耳坠。
银叶子晃了晃,发出细微的响。
然后她往前一步,离他更近了些,肩膀轻轻挨着他手臂。
他身子一僵。
“怎么了?”他低声问。
“没什么。”她笑了笑,“就是觉得……今晚的灯,真亮。”
他侧头看她,嘴角慢慢扬起。
不是那种克制的、礼貌的笑,而是真正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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