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春夏之交。
南关市,青山县,傍晚时分。
“我们分手吧。”
一家饭店里,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楚楚可怜的对面前的年轻人说道:“你是个好人,也感激你为我做的一切,你也不想耽误我的幸福,对么?”
坐在她对面的年轻人叫王文海,今年二十五岁,在青山县临海乡派出所当民警。
女孩叫高晴,刚刚考上县委组织部的公务员,是他相恋六年的女朋友。
王文海没有在说话,他只是坐在那里,表情非常的平静。
他没心情理会高晴,因为他怎么都想不到,重生这种事情,居然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记忆里,今天是改变自己命运的一天。
这一天,因为高晴跟自己分手,自己值班的时候跑出去买醉,在酒吧里稀里糊涂的丢了警枪。
就在自己第二天惊魂未定的时候,那把枪却出现在了省长林青云的女儿林静被杀的现场,自己百口莫辩,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哪怕事后真凶被抓,距离自己被判刑,也已经过去了十五年。
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而现在。
自己竟然回到了那个改变自己命运的日子。
王文海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回忆着自己上辈子的记忆。
他知道,既然命运给了自己重新来过的机会,那当然要牢牢抓住。
现在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阻止林静被杀的悲剧发生。
“文海,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但感情的事情不能勉强,我们真的不合适。”
高晴看王文海不说话,咬着牙说道:“你对我的好我很感激,可感情和感激是两码事,我不喜欢你了,难道就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吗?”
“嗯?”
听到她的话,王文海回过神来,顿时冷笑了不已。
“你交不起学费的时候,是我拿自己的生活费,替你交了学费。”
“你家里不给你生活费,是我一个人打两份工养你。”
“你考公务员,我拿自己的工资给你。”
“那个时候,你怎么不觉得我们不合适?”
“哈哈哈哈!”
王文海看着高晴,一字一句的说道。
他现在心里面只觉得自己眼瞎,当初是怎么看上这个女人的,连电视剧都不敢这么写的事情,她竟然做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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