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狼皮,稍有不慎就会划破,非得有把好手艺不可。
“包在我身上。”
山叔沉声答应。
“我们也来搭把手!”
山婶、虎叔、牛婶等人纷纷卷起袖子,屋里顿时热闹起来。
女人们忙着烧水,火光映红了半边屋子;男人们则围在狼尸旁,开始剥皮剔骨。
“我嘞个去,这分量!”
山叔刚扛起一只狼,手臂猛地一沉。
虎叔也试了试,差点没站稳。
这些狼,轻的六七十斤,重的逼近百斤!
七只加起来,足足五六百斤的死沉——这哪是打猎,简直是搬山!
可偏偏,易枫之前挑着它们走山路,脚步如常,连喘都没喘。
山叔和虎叔对视一眼,眼神里写满了震惊。
这小子,真是人?
那副瘦削身板,藏着什么妖力?
“娘,孩儿真没事。”
“衣服是被树枝刮破的,血……是杀狼时溅上的。”
易枫不知道旁人心中惊涛,只顾着安抚母亲。
她方才没注意山里昏暗,回了家一看,见儿子衣裳破了好几个洞,满是血污,立马慌了神,又是摸又是问。
“快让娘看看,有没有伤着?”
“您瞧——”易枫干脆挽起袖子、撸高裤脚,“一点皮都没破。”
那些曾被利爪撕裂的伤口,早已愈合如初,连道印子都不剩。
母亲这才松了口气,拍着胸口喃喃:“老天保佑……”
“娘,我先去洗洗,换身衣裳。”
说罢,易枫转身进屋,一番清洗,换了干净布衣再出来时——
院子里已经挤满了人。
左邻右舍听闻消息,全赶来看热闹。
“易枫啊,你这是走了什么运?一趟进山,竟能捡到七只狼!”
有人咂舌感叹,眼底藏不住艳羡。
这七具狼尸,换成银钱,够普通人家吃穿三五年。
可真正让人心头发毛的,是山叔和虎叔。
他们在剥皮时发现——每头狼身上,只有剑创,再无其他伤痕。
若真是困于陷阱,怎会毫发无损?分明是被一击毙命,干净利落。
唯一的解释——
这些狼,不是被捕杀,是被斩杀。
而且,是被人亲手,一个个,用剑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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