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黎明此行的目的,正是自己。
仔细想想也是,今天他带过来的人,基本上都算是“自己人”,都是和沈父交情比较深的,自己见了都得喊声叔。
沈行梳理了一下自己现在需要做的、优先级比较高的事情。
找到合法合规的,不会被查的独立空间,方便自己处理画中的异常血肉和那具还待在老小区车库的人偶。
尽快解决这次事件,不要任其继续扩大影响,不然也会影响到沈行自己的事情。
还有一点就是,沈行必须得保住自己校医的工作,前单位的一封信,作用有限,自己没有医师资格证,自己能否继续合理的待在校医室,都只是上面一纸政令的事情。
自己不仅是合同工,随时可能被辞退,这里还是学校,还要面临寒暑假这种问题......到时候的自己,难不成还得翻墙进来吗?
而且,因为自己离职的原因,一些特殊的医疗器械和管制化学品,自己没有办法买到,这些问题也让沈行有些头疼。
这里面,在陈黎明的职权范围内,能帮到自己的,有多少?
如果想要达到自己的要求,执行起来肯定比较偏灰色,打擦边球,自己得把握这个度,不能涉及到太多其他的部门,也不能让陈黎明难办。
沈行自己这边,也会承担一定的风险。
那三颗头颅是被人偶直接咬断、或者通过某种更诡异的方式弄断的,切口可能与李亚的剔骨刀无法形成完美的微观对应。
只要省厅的专家在高倍显微镜下一看,就能发现骨骼砍痕和刀刃崩口对不上,案子会被立马打回。
尸体会说话,但沈行也可以让尸体改口,而且是合理的名义。
用蒸煮法,蒸骨验痕。
用高压锅蒸煮,将颈部糜烂的皮肉彻底剥离,白骨化处理,露出颈椎骨。
这不是个常用的办法,因为被害者家属一般都不会同意法医这么做,但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没有被害者家属了。
这个方法可以很好的用剔骨刀对断痕进行二次伪造。
而尸体躯干的去向......这就要看李亚的第一案发现场,是不是录像馆了。
这是结案最大的阻碍,因为那些尸体,早已经被人偶吃了,哪怕是沈行,也不可能凭空将其变出来。
除非那具人偶身体内,还残留着有未能“消化”或者说吞噬掉的部分。
但这些事情,沈行都不可能亲自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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