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秋的黑风山,风卷着枯叶在林间呼啸,像藏着无数双窥伺的眼睛。
林默背着半人高的药篓,手里攥着磨得发亮的柴刀,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湿滑的腐叶上。进山已经三天,他裤脚被荆棘划得稀烂,裸露的脚踝上满是细小的伤口,可那双常年泡在药汁里、指节带着薄茧的手,却稳得没有一丝颤抖。
他的目光死死钉在前方崖壁的背阴处——那里长着三株抱团的百年凝露草,叶片肥厚,顶端凝着一滴将落未落的晨露,正是药铺老板张财要他进山采的药材。
这黑风山是青州南部出了名的险地,不仅有伤人的野兽,更盘踞着一伙打家劫舍的山匪,往年药铺里也有伙计进山采药,不少都折在了这里,连尸骨都找不回来。张财这次偏偏只派他一个半大的学徒进山,还特意点明要百年份的凝露草,只给了五天期限,话里话外都透着“采不回来就滚蛋”的狠厉。
林默不是没起过疑心。
前阵子他撞破张财往药材里掺次品坑害主顾,被张财当众抽了两鞭子,又因为张财数次想强买他爹留下的那枚尘心玉,被他硬邦邦地顶了回去,两人早已结了怨。可他一个无父无母的五灵根废柴,在云溪县无依无靠,除了攥紧药铺学徒这口饭,别无选择。
他深吸一口气,将柴刀别在腰后,手脚并用地扒着崖壁上凸起的岩石,小心翼翼地挪到凝露草旁。指尖触到微凉的叶片时,他悬了三天的心终于落了地——只要把这药带回去,至少能暂时保住饭碗,不至于被张财赶出去,落得冻饿而死的下场。
他用随身带的玉片小心翼翼地将三株凝露草连根刨起,用潮湿的苔藓裹好,放进药篓最内层的防水油布里,动作轻得像对待稀世珍宝。可就在他直起身,准备转身下山的瞬间,身后突然传来一阵粗粝的哄笑,带着毫不掩饰的恶意,刺破了山林的寂静。
“小子,找得挺辛苦啊?”
林默浑身的汗毛瞬间炸起,猛地转身,柴刀瞬间横在身前。
只见身后的林间岔路口,堵着三个满脸横肉的壮汉,个个手里攥着锃亮的钢刀,身上穿着打满补丁的劲装,腰间挂着鼓鼓囊囊的钱袋,一看就是黑风山上占山为王的悍匪。为首的刀疤脸正用一双浑浊的眼睛上下打量着他,像看一只掉进陷阱的兔子。
“你们是什么人?”林默的声音压得很低,后背紧紧贴住冰冷的崖壁,脚下不动声色地调整着姿势,目光飞快地扫过四周,寻找着突围的路线。
他心里那点不安瞬间放大到了极致——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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