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擅自动用对方的财产,需双倍赔偿。”
“第五条,若一方违约,除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外,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婚姻关系,且违约方,需承担所有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失、经济损失等。”
……
一条一条,密密麻麻,每一条,都像是一道枷锁,将我和陆沉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却又彼此隔绝,互不干涉。这哪里是婚前协议,这分明就是一份“同居合同”,一份冰冷的、没有丝毫感情的同居合同!这哪里是夫妻,这分明就是两个陌生人,被迫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过各的,互不打扰。
我把协议扔在一边,趴在沙发上,心里越想越憋屈,越想越生气。陆沉渊,你也太过分了吧?就算是联姻,就算是没有感情,你也不用这么绝情吧?互不干涉私生活?分房而居?财产独立?这跟没结婚,有什么区别?你把我当成什么了?当成一个摆设吗?当成一个用来完成联姻、撑起陆太太身份的工具吗?
可转念一想,这样也好,互不干涉私生活,分房而居,财产独立,我就可以继续过我以前的生活,想买什么买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想跟林溪她们去哪里,就去哪里,不用被陆沉渊束缚,不用应付他那张冷冰冰的脸,不用勉强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情。
而且,只要我不违约,他就不能把我怎么样,不能随便解除婚姻关系,也不能扣我的违约金。等过个一年半载,等我找到合适的机会,我再想办法,故意惹他生气,让他违约,或者让他主动提出离婚,到时候,我既能保住苏家的股份和银行卡,保住我锦衣玉食的生活,又能恢复自由身,再也不用被这场联姻束缚,简直是一举两得。
想到这里,我心里的憋屈和怒火,瞬间就烟消云散了。我站起身,走到书桌前,拿起一支钢笔,毫不犹豫地,在婚前协议的签字处,签下了我的名字——苏晚晚。我的字迹,张扬、潦草,带着几分桀骜不驯,带着几分不服输,就像我的人一样,就算是被迫签下这份冰冷的协议,就算是被迫嫁给陆沉渊,我也不会低头,不会认输。
签完字,我拿起协议,看了一眼,确认没有问题后,就给我的助理打了个电话,让她,把协议送到陆氏集团,交给陆沉渊。
做完这一切,我拿出手机,给我的闺蜜林溪,发了一条消息:“溪溪,我签婚前协议了,一周后,就要和陆沉渊那个木头结婚了。不过,你别担心,我们的婚前协议里写了,婚后互不干涉私生活,分房而居,我还是可以继续跟你一起玩,一起逛街,一起旅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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