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诉他!」刘芸大声道。
她有权起诉,有权利指控对方!
但..
「这和我无关,刘女士,您想不想起诉都可以,但眼下,您最好还是配合一下警方的工作。」
面前的警察抬头瞥了她一眼,便低头继续拿起笔。
刘芸双手抱胸,依靠在椅子上,脸上流露出一丝不忿。
「你说。」
「首先,报警人对你的举报有两条。」
警察拿起手里的笔,看着上面的文字开口:「一,诈骗罪!」
诈骗?
刘芸微微一愣,回过神後眼睛顿时一瞪,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双手猛地拍在桌上。
「什麽诈骗!?这根本就是没有的事!」
「我骗他什麽了?我什麽时候骗过他钱!?」
她的语气中夹杂着匪夷所思。
刘芸不觉得自己实施过诈骗,至少她自己想不出究竟骗过什麽。
「你别激动,我先和你一一核实下。」
「首先,是彩礼问题。」
「你与案件当事人张舟,是否是在2002年,经婚介所介绍相识?随後,张舟以「88888」的金额,作为你们「婚姻」的彩礼?」
警察全然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丝毫不在意对方的态度。
可这话落下刘芸耳中,那就令她眉头皱起,顿时嘴巴一撅,说道:「那是他自愿的!」
「我逼他了吗?没有!我没逼过他,都是他自己想给的。」
「而且男人结婚,给女人钱不是天经地义的?他就靠这个告我诈骗?凭什麽啊!?」
刘芸越说,表情越激动。
「况且,我难道没跟他结婚吗!?」
「老娘真是瞎了眼跟了这麽个抠搜鬼,我这上辈子究竟造了什麽孽才被我碰到这种事...
」
听着後面这一句句嚎叫的声音。
询问警察面色微沉,流露出些许不满,只是开口道:「是否属实!?是?还是不是!?」
刘芸刚准备再说些什麽,却见对方道:「想清楚再开口!如果再胡说八道,警方有权对你进行羁押!」
羁押...
立案初期,眼下只是正常的传唤,来问过话就可以走。
如果是刑事羁押...那享受的可能就是罪犯」相同的待遇,案子结束前都要在警局或者看守所待着!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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