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用这样的比喻来形容罗德里格斯的气质——像一杯调和了铅灰和铁锈的龙舌兰,潮湿也并未让他变得比以往更柔软,只是多添了一层如哥谭雾雨的阴郁。
老车的车窗关不严,窗户缝透进来的水汽,让他镜片的边缘沾上些白雾。当他把眼镜拿下来擦拭时,我试图和他开玩笑:‘你应该有所警告,罗德里格斯先生。我们的油箱也可能因为你的注视而停摆。’他向来很欣赏我的幽默,于是也予以回应:‘我以为物理学博士会很清楚发动机更重要呢。’
然后我们讨论起案子。‘不同寻常,弗里斯。’我当然相信他的判断。‘集体癔症吗?或许我们该考虑看看投毒的可能性。’而后果不其然被他称为机械脑袋的最佳推理:‘我是说神秘学,弗里斯。一个活生生的魔法师可坐在这儿呢。’
‘毫无头绪’,或许是我说出声了。他转过来看我,而后只是指了指我腰间的枪。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那群穿着黑色斗篷的家伙突兀地出现在悬崖下的时候,我开始完成自己的使命。我不得不对自己说:‘好样的,弗里斯。让这群神秘人知道,惹上你可是惹错人了。’我开枪了——声音惊起天边的飞鸟,但他们却如被击中般坠入海里,如一场迟来的死亡风暴。
——《罗德里格斯探案集》维克多·弗里斯。”
“你还好意思说他?”杰森评价道,“你们两个就是吊人胃口这个词的最佳诠释。”
“哪里的话,我可比他多了一段。”维克多指了指文稿,然后说,“我写到神秘人出场了。”
“但是你还是没有介绍他们。还是说你在前面留了伏笔,我没看见?”杰森翻着前面的文稿。
维克多有些失去耐心,他直接一把把文稿拿了过来,翻到那一页,然后说:“这里,看到了吗?侦探在夜访公寓的时候,找到了某个家伙不寻常的踪迹,而后我们就在白天遇袭了。这就是伏笔。”
“但还是没有半点介绍。”
“你往后看,后面还有呢。”维克多又翻到了后面说,“在开枪之后,我加入了一段插叙——我早就知道开枪杀不死他们。这不就接上神秘学研究的结果了吗?”
“还是我研究的结果。”杰森说。
维克多起身,把放在杰森身前的文稿拿起来,然后说:“你写得倒是容易。哥谭大学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的日记,恐怕没人会不感兴趣。”
“站在悬崖上,看到那些从悬崖下方冲出来的穿着黑色斗篷的人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我成为哥谭大学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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