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得在祠堂里行 “断亲礼”:亲手点燃自家宗谱那一页,看着火苗舔舐着祖辈的名字,直到化为灰烬;再喝下掺了 “忘亲符” 灰的符水,任凭那符咒之力抹去自己在原家族的所有印记。
从此,父系宗族里再没这个人,死后魂魄不得入祖坟,子子孙孙都得姓花,跟原生家族断得干干净净,连一丝念想都留不得。
更狠的是那纸 “生死契”,红笔签下名字,就等于把命给了花家:终身效力,若敢反悔或背叛,便会被施 “剥魂咒”,魂魄生生从肉身里扯出来,锁进花家祖坟的镇魂塔,永世不见天日。
清代有个叫李振庭的术道新秀,年纪轻轻便崭露头角,为娶花家次女,咬着牙入了赘。
可日子久了,妻族的轻视像针一样扎心,他终究忍不下这口气,趁着夜色想携妻私奔。谁知脚刚踏出花家地界,皮肤就像被滚油泼过,瞬间溃烂流脓,惨叫声响彻山林,最后竟化为一滩脓血,死状跟被诅咒反噬的人一模一样,惨不忍睹。
另一条路 “娶-鬼”,更是离谱到让江湖人骂出声。
男方得先跟花家拿出的一具白骨拜堂,那可不是普通的尸骨,是花家历代早夭的未婚女子遗骸,经秘术处理得百年不腐,指骨纤细,颅骨上还残留着未褪尽的术法光泽。
婚礼当天,红轿抬着棺木上门,三媒六聘一样不少,拜堂时得亲手把红绸裹着的婚戒,套在那冰凉的指骨上;
洞房之夜,烛火摇曳,新郎得独自陪着这具白骨坐到天明,美其名曰 “与鬼结缘”。
往后,真正心爱的花家姑娘嫁过来,只能做妾,连扶正的边都摸不着。
按古代婚俗,妾室就算生了娃,见了正妻也得磕头行礼,而这 “正妻”,竟是一具白骨。
逢年过节,小妾还得亲手用绸缎擦拭白骨上的浮尘,点上三炷香,恭恭敬敬地供奉着。
曾有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江湖侠士,偏不信这个邪,娶了花家女后,趁夜把白骨偷偷埋进了后山。
可还没等他得意三个月,家里就接连遭了横祸:父母夜里睡梦中暴毙,七窍流血;他自己出门时,青-天-白-日里竟被一道天雷劈中,烧焦的皮肉上,密密麻麻刻满了暗红色的花家咒文,死得不明不白。
“好男不娶花家女”,这话在江湖上流传了三百年,像一道抹不去的烙印。
男尊女卑的年代,入赘本就是让人戳脊梁骨的 “软饭行径”,更别说跟白骨拜堂、让心上人做小妾的荒唐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