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上都要遵守。
地方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的官员之间也绝对不准有姻亲方面的关系,不仅是自己的家庭,本家亲属关系三代之内的也不准联姻。
当前已经触犯到这一准则的官员将由朝廷吏部和组织部之间进行协调,将职位平级调动,调离原先的岗位,以确保这一准则的执行。
这一规定在朝廷和地方上也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引起了一些官员的不满,他们上表提出质疑意见,认为这对于官员们来说并不公平,有些人明明做得很好,却也要被调职。
这合理吗?
但是没用。
苏咏霖坚持认为这样做利大于弊,短期内会有些麻烦,但是长期看来,绝对是好处大于坏处。
于是他很快召开立法会议,将这一条规定写入了大明官员法之中,使之成为铁律,并且强推下去。
他从中都选派巡查组,定期前往各地巡查,检查当地行政官员和司法系统之间的关系,尤其着重检查官员之间互相的姻亲关系,对于这种情况严加控制。
若要反对,可以,你可以辞职,你有辞职的自由。
但是若要继续做官,继续吃俸禄,就必须要这样做,否则,我不客气。
复兴会内部的会议随之召开,也将这一决议写入了复兴会会规当中,成为每一个会员都要遵守的条例。
复兴会内部随即开始进行这方面的婚姻关系的全面摸牌调查,但凡有触犯条例的,全部进行职位调整,苏咏霖誓要将这种不好的苗头掐死在摇篮里。
这次风波也算是这一波大清洗之后的一阵余波,虽然反响挺大,但终究只是余波,被苏咏霖胖揍一顿的官僚们现在鼻青脸肿,只能躺平挨打,毫无还手之力。
于是明国官府系统和复兴会系统内开始了一轮前所未有的职位调整大潮,而在这场职位调整大潮之中,又有一系列的违规事件被顺藤摸瓜拽了出来,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中。
整个洪武九年的八月到十月间,全国各大行省中爆出地方行政官员和司法官员之间的勾结事件一百零七期,复兴会内部普通会员和监察会员之间互相勾结的事件六十九起。
他们全部都被处理掉了。
一共有超过三百名官员、会员被律法严惩,其家族受到牵连者超过一千人,除了二十多人被判处死刑之外,绝大部分人都被发配黑龙江行省库页州地区从事边疆建设的苦役,遇赦不还。
洪武九年十月初一,大明建国九周年之际,苏咏霖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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