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武卒击败50万秦军。由此也可以看出魏武卒的强悍战斗力在当时的战国军事界是首屈一指的。
第四,创办法经。李悝总结各国的立法经验,为了防止和镇压农民的反抗,保护封建私有制,制定了法经。法经分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
盗法就是防范农民对私有财产的侵犯,以保护地主阶级的私有制;贼法就是镇压破坏封建秩序的行为;
囚法和捕法就是对犯罪的行为进行惩治的办法,是最细致的规定;杂法是关于其他犯罪的规定;具法是加刑和减刑的规定。
法经是一部保护封建制度的法典,不仅是以前各国法律之大成,而且是秦汉法律的蓝本。所以李悝被列为战国时代法家的始祖。
并且后来的商鞅变法基本颁布的就是李悝的法经内容。李悝的厉害之处在于他当时提出了一个最为重要的概念,那就是法律的意识。
李悝在法经中提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由此可见其法治理念。但是这里要明白的一点是,李悝以及后来法家学派的“法治”绝非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在中国法制史上,它只是帝王手中的镇压工具,几乎就是刑的同义词。
在法经中有“太子不喜则笞之,不悛则废之,易之”的条文,还有“受金则诛”的条文,意思就是法律规定太子赌博就鞭打他,不听就再走,屡教不改就更换太子;
将军以下如果受贿按律法诛杀。由此可见,法不能说不严厉,对奴隶社会的等级原则也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但是这些法治措施击溃了奴隶制等级秩序,却又带来了封建等级秩序。封建社会仍是特权社会,而法家的法治观最终仍是“人治”,毫无民主性、平等性可言。
李悝变法在当时成就了魏国的腾飞,也成为不久的将来诸多变法家奔走列国、进行变法图强的内容范本。
作为战国诸侯中第一个变法者,魏国的国势在魏文侯在位的时期达到了一个高峰。他在位的50年是魏国雄霸天下、称雄于诸侯的50年。
然而,李悝变法的不足之处在于政治改革中只是废除了贵族的世袭制,而没有从根本上废除公族的世袭制。
魏国在变法之后变得强盛繁荣,但变法的胜利果实却被这些可以世袭的公族逐渐窃取。可以世袭的公族依然掌握着魏国几乎全部的生产资源,他们日后也成为了阻碍魏国持续发展之路上的障碍。
正所谓“穷则思变,变则通”,这都是不变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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