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治国也,众其守而重其罪,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止。母之爱子也倍父,父令之行于子也十母。
吏之于民无爱,令之行于民也万父。母积爱而令穷,吏用威严而民听从,严爱之筴亦可决矣。且父母之所以求于子也,动作则欲其安利也,行身则欲其远罪也。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
亲以厚爱关子于安利而不听,君以无爱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明主知之,故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故母厚爱处二,子多败,推爱也。推,行也。父薄爱教笞,子多善,用严也。
今家人之治产也,相忍以饥寒,相强以苦劳,虽犯军旅之难,饥馑之患,温衣美食者,必是家也。相怜以衣食,相惠以佚乐,天饥岁荒,嫁妻卖子者,必是家也。
故法之为道,前苦而长利。仁之为道,偷乐而后穷。圣人权其轻重,出其大利,故用法之相忍,而弃仁人之相怜也。学者之言,皆曰轻刑,此乱亡之术也。
凡赏罚之必者,劝禁也。赏厚则所欲之得也疾,罚重则所惠之禁也急。夫欲利者必恶害,害者利之反也,反于所欲,焉得无恶?欲治者必恶乱,乱者治之反也,是故欲治甚者,其赏必厚矣,其恶乱甚者,其罚必重矣。
今取于轻刑者,其恶乱不甚也,其欲治又不甚也,此非特无术也,又乃无行。是故央贤不肖愚知之美,在赏罚之轻重。且夫重刑者,非为罪人也。明主之法,揆也。治贼非治所揆也,治所揆也者,是治死人也。
刑盗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故曰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重罚者,盗贼也,而悼惧者良民也。欲治者奚疑于重刑?
若夫厚赏者,非独赏功也,又劝一国。受赏者甘利,未赏者慕业,是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也,欲治者何疑于厚赏?今不知治者,皆曰重刑伤民,轻刑可以止奸,何必于重哉?此不察于治者也。
夫以重止者,未必以轻止也。以轻止者,必以重止矣。是以上设重刑者而奸尽止,奸尽止则此奚伤于民也?所谓重刑者,奸之所利者细,而上之所加焉者大也。
民不以小利蒙大罪,故奸必止者也。所谓轻刑者,奸之所利者大,上之所加焉者小也。民慕其利而傲其罪,故奸不止也。故先圣有谚曰:不踬于山,而踬于垤。
山者大,故人顺之,垤微小,故人易之也。今轻刑罚,民必易之。犯而不诛,是驱国而弃之也。犯而诛之,是为民设陷也。是故轻罪者,民之垤也。是以轻罪之为民道也,非乱国也则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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