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课题研究进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不能浪费,也不能违规挪用。”
“前几年,某高校的一位教授,主持了一项省级科研课题,拿到了五十万元的科研经费。他没有将经费用于课题研究,而是违规挪用了三十万元,用于购买房产,剩下的二十万元,也被他用于个人消费、娱乐消遣。在课题结题的时候,他伪造了结题报告、虚构成果,试图蒙混过关。结果,被科研部门查出,不仅课题被撤销,五十万元的科研经费被全部追回,他还被列入了科研失信名单,终身禁止申报任何科研课题,被学校解聘,甚至面临着法律的制裁。”张淑芬的语气严肃,“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科研经费的红线,碰不得,一旦触碰,就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坐在台下的科研秘书刘敏,手里拿着科研经费管理手册,认真地记录着。她负责文学院所有科研课题的管理和经费报销工作,平时经常会遇到一些老师,因为不懂科研经费使用规则,出现一些违规报销的苗头,每次她都会及时提醒,制止这种行为。听完张淑芬的话,她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加强对老师们科研经费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向老师们宣传科研经费管理规则,帮助老师们规范使用科研经费,避免因为不懂规则而无心踩线。
“第六种高频学术不端行为,是虚报教学、科研成果。”张淑芬继续说道,“这种行为,主要是指伪造教学获奖证书、课题立项书、专利证书,夸大个人学术成果、教学成果,比如,没有获得过教学奖项,却伪造获奖证书;没有申报成功科研课题,却伪造课题立项书;没有获得专利,却伪造专利证书;明明只是参与了一项课题研究,却声称自己是课题主持人;明明只是发表了一篇普通期刊论文,却夸大说是核心期刊论文。这种行为,看似不起眼,却也是严重的学术不端,一旦被发现,后果同样严重。”
“去年,我们学校有一位教师,在职称评审中,虚报自己的教学成果,伪造了一份省级教学成果奖证书,还夸大自己的科研成果,将自己参与的一项市级课题,说成是自己主持的省级课题。结果,在评审核查的时候,被工作人员查出,不仅被取消了职称评审资格,记入学术诚信档案,还被通报全校批评,给予了记过处分。那位老师,本来已经符合职称评审的要求,就因为一时的虚荣心,虚报成果,触碰了学术不端的红线,最终错失了职称评审的机会,还落得个不好的名声,实在是得不偿失。”
张淑芬的话音落下,学术报告厅里再次陷入了死寂。老师们坐在台下,神色凝重,心里都在暗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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