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见地主老爷心里就有点虚……”
何序觉得真离谱,阶层这东西还真是无处不在。
他摸着摸着毛毛的小脑袋问:【你是至高种,地主老财是吧?】
毛毛表示抗议:【那叫贵族!不对,按你们人类的说法,我应该算皇族吧?】
【行行行,】何序摸摸它的下巴,“微臣参见爱新觉罗毛毛。”
毛毛得意了:【小小的半规则,还不退下!】
【等等,让我舔舔的你的手!】
拱到何序怀里就开始撒娇。
毛毛最喜欢何序抱它,它喜欢何序身上的味道,闻起来特别舒服。
其次是小姨,因为它觉得小姨有股奶香味,也很好闻。
然后是程烟晚,程烟晚长得白,毛毛老觉得她好像和自己是同类……
最讨厌大傻飞,他身上总是有奇奇怪怪的香水,闻着简直呛死,对犬科动物来说,被大傻飞抱着跟上刑差不了多少……
在多吉的安排下,大家都战战兢兢地的选好了自己的座狼。何序团队等人骑过还好,贡布他们第一次骑狼,脸色一个个吓得煞白。
他们这次圣子团一共出来700人,但恐狼体型特别大,能骑两个。程烟晚顾欣然伞妹这种女孩,三个人甚至也能合骑一只非洲象大小的恐狼,所以数目上基本没问题。
但是这并不是一支真正意义上的骑兵,因为他们不能在狼上作战,大家没法和自己的座狼配合。
他们战斗方式是骑着狼赶到目的地,然后下狼战斗,所以狼对大家来说,主要还是一个交通工具。
另外,多吉也告诉何序一个隐患,就是骑狼后,必须给这些狼找到一顿饭,否则它们会觉得自己被骗了,局面可不就容易收场了。
真饿了,爱新觉罗毛毛也未必镇得住。
总之,问题还是挺多的,但优点也很明显——
这些狼速度是真快,风驰电掣的。
这种骑狼狂奔感觉非常high,圣子团的成员一个个爽的嗷嗷直叫,一个个对多吉崇拜的不得了,还给他起一个非常霸气的外号——
“狼皇”。
而跑了一阵后,狼皇直接找到何序,小声道:
“有尾巴。
赶来的雷狼群发现有人在跟着咱们,而且分属两支队伍。”
何序毫不意外的点点头:“有就对了。”
“如果胡军头不跟着来,我这一趟岂不是白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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