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达,常遇春,李文忠,蓝玉等,都是明朝开国功臣,本应安享晚年,但朱元璋以各种罪名诛杀了。
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此案牵连甚广,很多功臣良将均被诛杀,后朱元璋废除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政事分归六部处理,从此朝再无宰相一职。
洪武三年元璋大封功臣,刘基封为诚意伯,岁禄240石,李善长则功封韩国公,岁禄4000石,次年刘基告老还乡。
洪武六年淮西集团领袖李善长推荐同乡兼姻亲胡惟庸担任右丞相。洪武十年胡惟庸升任左丞相。胡惟庸当宰相期间朝中遍植,不遗余力打击异己,因早年刘基曾对朱元璋说不要任命胡惟庸当宰相,因此胡惟庸暗中害死刘基,且胡惟庸独断专行,许多生杀予夺重大案件,往往不向朱元璋请示擅自处理,让权力欲强的朱元璋深感宰相专权、皇权旁落的危机。
洪武十二年越南来贡,胡惟庸和当时右丞相汪广洋等人藏匿贡品没上奏,被告发,朱元璋大怒,但胡惟庸和汪广洋将责任推到礼部,而礼部则归咎中书省,朱元璋更为恼火,将一干人等全部囚禁,让他们招出主谋,不久汪广洋处死,下令查究胡惟庸及其六部罪行,朱元璋与胡惟庸的矛盾白热化。洪武十三年,涂节自首上告胡惟庸谋反,明太祖下令逮捕胡惟庸、陈宁和涂节等人,以结党营私,擅权枉法,陷害忠良等罪名处死,胡惟庸被杀后,又给胡惟庸加上通敌卖国,阴谋罪名,不断牵连更多官员。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以各种罪名又杀几十家权臣,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金朝兴、叶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与胡惟庸勾结而处死,第一功臣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始发时因元勋免于追究,但十年后有人告发李善长与胡惟庸同谋反,朱元璋下令将李善长一家七十口处斩。
明朝初年每年各布政使司下属府州县都需派出审计官吏,往京城户部,核对其所在衙门缴纳中央官府钱粮、军需事宜,所有账目须和户部审核后相符方能结算,若其中有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算完成,因当时交通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需要发回重造会耽误时间,前往户部审核官员都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备用,是既有的习惯做法。钱粮在运输过程损耗,所以从运送到户部接收时的数字一定不相符,在路上损耗多少无法预知,到了户部将要申报才能知道差额,派往京城的官员都习惯用空印文书,到了京城才填写数目。明太祖朱元璋获知此情况震怒,认为这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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