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守私利”、“为权臣张目”等大帽子。含元殿内,顿时一片嘈杂,文臣们引经据典,面红耳赤;武将们(虽然大多不太懂条文,但本能地支持狄仁杰、王孝杰等务实派)粗声大气,推波助澜。支持宪章者(以狄仁杰、宋璟、张柬之为首,包括部分务实官员、科举出身的新锐,以及一些希望政局稳定的中立派)与反对者(以崔日用等守旧派、部分利益可能受损的既得利益者、以及一些真心认为皇权不可分割的传统士大夫为核心)壁垒分明,激烈交锋。
争论的焦点,迅速集中在几个核心条款:
关于“君权天授而显于民”:
反对者:“天授君权,乃万古不易之理!‘显于民’之说,将君王与黔首并列,亵渎天命,动摇国本!”
支持者:“此乃阐释君权之正当性在于保民、安民,非是贬低君权。陛下永昌以来,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岂非正是‘君权显于民’之实践?载入宪章,正彰陛下之德!”
关于“律法为至高,皇帝亦当垂范”:
反对者:“律法乃君王所制,用以治民,岂有君王反受其制之理?此乃本末倒置!‘垂范’云云,看似劝谏,实为僭越!”
支持者:“此言大谬!律法若不能一体遵行,则国无宁日!陛下曾言‘法者,国之权衡’,又屡下诏令,要求百官守法。宪章此条,正是将陛下之圣训制度化,使后世君臣皆知守法之要,何错之有?”
关于“政事阁”与重大事务决策程序:
反对者:“此乃变相分割相权,架空君权!若重大事务必经阁议,则君权旁落,阁臣坐大,祸不旋踵!”
支持者:“政事阁乃佐理政务、集思广益之设,最终裁决仍在陛下。且明定重大事务需经阁议,正是为防止专断,使决策更为审慎,避免一人之失祸及天下。此乃杜渐防微,巩固皇权之举!”
关于臣民权利条款:
反对者:“‘民为重’乃圣人之教,然载入宪章,规定臣民有‘诉讼’、‘置产’之权,甚有‘非依律不得擅侵’之语,岂非助长刁·民气焰,使官府难以治民?”
支持者:“明定权责,方能使民知所趋避,官知所守为。永昌以来,陛下多次下诏申明诉讼之规,禁止官吏侵渔百姓。宪章不过将陛下仁政,以根本大法形式确定,使良法美意,不至因人废弛!”
朝堂之上,唾沫横飞,笏板挥舞,几乎要演变成全武行。年迈者气喘吁吁,激昂者声嘶力竭。太子李显在御阶下听得心惊肉跳,他第一次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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