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点,书脊巷尽头那家茶馆,我等你。”
林微言捏着卡片的手指微微收紧。
顾晓曼。
这个名字,她听过无数次。五年前,沈砚舟跟她分手的时候,所有人都说他是为了顾氏集团的千金。后来她在网上搜过顾晓曼的照片,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高挑、干练、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我不是普通人”的气场。
她曾经在无数个失眠的夜里,把那张照片翻出来看,一遍一遍地看,试图从那个女人的脸上找到“沈砚舟为什么会选她而不是我”的答案。
但她从来没找到过。
因为那张脸上什么都没有。没有得意,没有炫耀,甚至没有表情。就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在某个商业活动的合影里,对着镜头礼貌地微笑。
那种礼貌,让林微言觉得更难受。
如果顾晓曼是一个张扬的、刻薄的、让人讨厌的女人,她至少可以把所有的恨意都集中在她身上。但顾晓曼不是。她看起来太完美了,完美到林微言连恨她都找不到理由。
现在,这个女人要见她。
“去不去?”陈叔问。
林微言把卡片折好,放回信封里:“去。”
“不怕她给你下马威?”
“她能给我什么下马威?”林微言把信封塞进包里,声音很轻,“该失去的,我已经失去了。”
陈叔看着她,浑浊的老眼里闪过一丝心疼。
“丫头,有时候真相这东西,知道得越多,越难受。”
“但我已经难受了五年了。”林微言抬起头,冲陈叔笑了一下,那笑容比哭还难看,“再难受一点,也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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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林微言起了个大早。
她没像平时那样穿棉麻衬衫和帆布鞋,而是从衣柜最里面翻出了一件藏青色的连衣裙。那是去年周明宇陪她逛商场时买的,她一直没舍得穿,因为觉得太正式了,不像她的风格。
但今天她想穿。
不是为了比过顾晓曼——她知道自己比不过。一个是在商界叱咤风云的集团千金,一个是窝在书脊巷里修古籍的小手艺人,两个人站在一起,高下立判。
她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狼狈。
镜子里的自己,裙子很合身,头发扎了一个低马尾,涂了一点口红。气色比昨天好了一些,但眼底的青黑还在,怎么遮都遮不住。
她对着镜子深吸一口气,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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