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自己躲在草丛里看戏,以为自己是观众,却没发现背后还站着个打闷棍的黄雀。
沉吟片刻,王犟一拍大腿:“我知道了,这里本有俩个人,其中一人隐在暗处,突然出手打晕了第一个人,你看这儿的杂草,有被身体压过的痕迹,却没多少挣扎的细纹,说明那人是一招制敌,准得吓人!”
林川只觉后脑勺隐隐作痛。
神探啊!
三言两语,就把当天的真相还原了七八成。
“那人打晕人后,往哪儿去了?”林川沉声问道,问出自己最想知道的问题。
只要找出那个人,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王犟沿着拖拽痕迹走了几步,摇了摇头:“踪迹很杂,他撤离的时候很专业,踩着碎石走,显然故意抹除了一些痕迹,而且经过雨水冲刷,踪迹难寻。”
林川长舒一口气,有些失望,但也算意料之中,起码心中的那一团乱麻终于理出了一根线头。
刘典史确实是个废物,他带队来只是为了蹭点功劳,在第一现场留下一堆烂脚印;
劫匪是路过的职业流寇,杀完人就消失在密林深处。
但那个“第四人”不是!
那个人一直潜伏在自己身后,目睹了全程。
他那一记闷棍,不是为了杀人越货,倒像是故意为之!
那人究竟是谁!!
“不过,大人,卑职还有发现!”
王犟突然趴在地上,脸几乎贴着泥土,死死盯着那两枚深浅不一的布鞋印。
“这枚鞋印,针脚粗疏杂乱,混着稻草屑,前掌轮廓圆润,磨损不均。”
他指着草丛深处那一枚,语气笃定:“这是庶民穿的粗布鞋,穷人家纳鞋底,用的是旧布条、粗麻绳,针脚大,走线歪,为了省料还会掺稻草,一脚踩下去,深浅不一,边缘毛糙。”
接着,王犟又指向那一枚“导演”留下的印记:“但这枚,不一样!”
王犟眼中闪过精光:“针脚细密工整,间距不过半指,走线横竖对齐,成菱形网格,这是细棉线纳出来的新底子!而且鞋印深浅均匀,没杂质,只有细棉布的纤维痕迹。”
他抬起头,看向林川:“这种鞋底,讲究一个体面,穷苦百姓穿不起,干粗活的舍不得穿,这草丛里的两个人,穿的都是读书人的鞋!”
林川心头剧震。
其中一个脚印正是自己留下的,自己的布鞋是去年为了参加乡试刻意买的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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