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帝国银行直属政事堂,由天皇亲派“监银御史”监管,户部、御史台双重审计,严禁任何官员挪用库中金银;其二,宝钞发行严格锚定金银储备,每发行一贯宝钞,需在总行金库存入“汉鼎金”一两或“龙纹银”二十枚,每月公示储备清单,接受天下监督;其三,实行“利率统一制”,存款年利率五厘,放贷年利率一分二厘,严禁分行私自调整利率,杜绝高利贷盘剥百姓。
消息传到西域,泰西封分行开业当日,安息旧贵族阿尔达希尔带着一箱黄金赶来,将黄金存入银行后,拿着存票簿感慨道:“昔日安息王的国库,也未必有这般规整。如今拿着这张纸,便能在洛阳取到黄金,陛下的手段,当真超越古今!”
就在帝国银行的网络迅速铺开时,广州港的码头上,一艘艘悬挂着“大汉海贸总公司”旗帜的福船正缓缓离岸,船上满载着蜀锦、青花瓷、茶叶,目的地是南洋马六甲驿站。市舶司使郑玄站在码头高台上,手持苏曜亲颁的“海贸令牌”,向船队统领高声下令:“记住陛下谕令,到马六甲后,先与当地土邦核对贡品清单,再将官营丝绸按定价出售,民营商船需凭‘贸易许可证’方可卸货,严禁走私香料、象牙!”
这便是苏曜经济政策的另一核心——海贸官营。他深知,海贸之利不仅是税收来源,更是维系帝国统治的“经济纽带”,若任由豪强垄断,轻则导致贫富分化,重则滋生割据势力。为此,他设立“大汉海贸总公司”,由朝廷直接管辖,统一经营“战略级商品”,同时规范民营贸易,形成“官营主导、民营辅助”的格局。
首先是“官营专营清单”的划定:苏曜将丝绸、瓷器、茶叶、铁器(农具除外的兵器、盔甲)、火药(仅限官府自用)列为“官营专营商品”,由海贸总公司统一采购、运输、销售,任何民营商船不得私自经营。以丝绸为例,海贸总公司在蜀地设立“官营织坊”,招募织工,统一供应原料、统一规格,织出的蜀锦按品质分为三等,上等供皇室、赏赐外邦,中等通过官船销往罗马、印度,下等供应国内市场,既保证了质量,又稳定了价格。
其次是“民营贸易规范化”:
由于远洋海贸在当代的危险性,苏曜并没有完全放开民间运营,而是通过之前探索运营的如西域开发公司和南洋开发公司等大型官民合营公司样板,继续鼓励民间资本以入股官营公司或组建特许商队的形式参与。
民营商船需先到市舶司申请“贸易许可证”,登记船主姓名、船员人数、载货清单,缴纳“牌照费”后,方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